说的应该是驾驶证持有者接受了违法处理,要被扣11分,但是处理完违法后没有及时缴纳罚款。如果是这样的话驾驶证的扣分会累计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应该弄明白这几个关系:
交通违法针对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机动车,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
比如一辆车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那么这辆车就会被系统记录有违法行为。但是车自己不会跑,肯定是驾驶员开车发生的交通违法,所以处罚对象肯定是驾驶人。只不过电子眼并没有办法确认是某位驾驶员开车发生的交通违法,所以只能记录该车辆违法,然后等驾驶人前往处理。
另一种交通违法主体是驾驶人,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比如路口有红绿灯但是没电子眼,有人开车闯红灯被交警抓了个现行,这时候交警已经确认驾驶人信息了,所以就会针对驾驶人本人开具罚单。
一辆车被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本质就是交警部门有证据证明这辆车有交通违法行为,但需要驾驶人确认。这时候驾驶人可以带着驾照到交警队处理交通违法。期间驾驶人可以查看违法照片确认是否是自己所为,如果确认有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就在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同时交警会在系统上记录驾驶人违法信息处理结果,并且对驾驶证进行扣分处理。
如果你对违法行为不认可,这时候就可以行政复议,同时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充足的话交警是要撤销违法信息的,自然也不会扣分罚款。
交通违法处理完后你会收到一份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面有驾驶员的签字。意思就是说驾驶人承认自己有交通违法行为。然后驾驶员就要去缴纳罚款,如果缴纳罚款后本次交通违法算是彻底解决。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罚款,那么超出后就要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了。
如果你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及时缴纳罚款了,那么在驾驶证记分周期到了的时候你的扣分会清零。如果交通违法处理后没有及时缴纳罚款,那么你的扣分会计入下个记分周期。
比如你的驾驶证领证日期为5月1日,你开车闯红灯被扣6分,处理完违法后你的驾驶证就只有6分了。缴纳罚款了如果你及时缴纳罚款,那么在5月1日之前你的驾驶证只有6分,5月1日过后你的驾驶证计分清零,恢复为12分。
但是在5月1日之前没有及时缴纳罚款的话那么5月1日过后你的驾驶证仍然只有6分。就算你去缴纳罚款了驾驶证也是只有6分。只有等到下一个5月1号过后你的驾驶证扣分才会被清零。